1835810168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2019年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添加时间:2019年3月23日 来源: 杭州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zxdwzy.com/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那么,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曹晨程,广东杭州知名律师,擅长办理房屋纠纷类型的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曹晨程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其工作业绩连年突出。目前,曹晨程在房屋纠纷专研较深,擅长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合同、房屋转让、二手房买卖、房屋继承、房产抵押等。以当事人的权益为第一位,以当事人的完善法律服务为第一位,致力于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2019年如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 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 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 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 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019年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的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2、 个人收入证明(银行格式)或资产状况证明(税单、近6个月银行流水等)。

  3、 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

  4、 贷款用途证明,例如购房合同(认购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

  5、 申请人在工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者银行卡(牡丹交通卡及信用卡除外)。

  曹晨程,广东杭州知名律师,律师的丰富实务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使得曹晨程在业务处理上十分出色。其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被众多当事人所称赞。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抱有十分的热忱与细心、专业的去处理,使得当事人可以获得最大的诉讼权益。

联系电话:18358101684

全国服务热线

18358101684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