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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那些拆迁项目,而且征地拆迁项目已逐渐延伸到全国各地的村落中。而政府征收土地往往是为了大型工程的修建。虽然说在被征收了土地之后,政府会给予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一定的补偿费,但是由于很多原因,很多农民还是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的。那么,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将农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土地。现在在部分农村地区,土地被地方政府为了私利而征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很多农民朋友在自身利益受损时,没有维护权益的意识,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权利拒绝征地并进行维权,那么面对土地征收农民有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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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是有权拒绝的。土地征收的关键是征收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无权拒绝,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有两份公告是判断征地是否合法的依据:一是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二是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都需要将这两份公告张贴,使大家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就可以认为征地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对于违法的征地行为,农民是有权拒绝的,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在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需要先获知该征地是否经过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是无权征收我们的土地的。而往往征收方是不予提供征地审批手续的,利用被征地农民法律知识淡薄,对被征收农民进行欺骗,声称征地是国家行为,有政策就可以进行征收,这完全是忽悠被征地农民,因此,遇到征地的农民要向征收方索要征地批准文件,不给我们有权拒绝征地。
合法的征地,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批权限,并且会依法给予被征地组织和农民以补偿。比如征收基本农田,根据规定,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示后,才能实施。而不管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既没有征地的审批权,也没有实施权。
当然,法律条文过于繁琐,各种细化情况也比较复杂。但对于普通农民朋友来说,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那就是看公告。
合法的征地都会发布两份公告,并在被征地的村组公示,分别是市县政府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果没有这两份公告,可以认定为非法征地。
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的3项权利不可侵犯
①土地补偿知情权
具体的补偿标准、数额,以及支付对象、支付方式等,都应该在公示时明确写清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自征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之内补偿和安置方案就要公示。
②调查结果核准权
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前,会有一次土地调查,涉及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青苗、地上附属物以及年产值等等,这些调查结果要经农户签字确认,才能向上级报批,最后实施征地。对于这些调查结果,农民有权利仔细核实。
③补偿方案听证权
在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10天之内农民还有权利申请举行听证,包括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权利人在内的主体,都可以提出申请。正常情况下,听取村民意见后,土地行政部门会根据听证结果和法律法规,酌情修改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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